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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曾经说过,不怕流氓本事大,就怕流氓有文化。

只有当一个流氓有了文化,才能成为流氓界的个中翘楚,才能在众多小混混中脱颖而出,并在社会上扮演起扛把子的角色。

我一直自诩自己是个热爱吟诗作对的文化流氓。

“莫狄娜,我觉得我喜欢你,就像你妈打你,不讲道理。”

“凯哥,我觉得我也喜欢你,就像泰迪日藏獒,无所畏惧。”

——楔子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多数流氓只热衷于打架斗殴,吃喝嫖赌而且嫖完还不给钱,我对这种肤浅的不良风气表示极为唾弃。

身为一个斯文的知识分子,我堪称流氓界的一股清流。毕竟我的人生观点就是能bb绝不动手,不能bb还要bb。

距离我来到欧利蒂丝庄园已经两天了。

当时那个歪脖子的小鹿斑比离我只有几米远,我还一度觉得自己是在做梦。于是我展开了接下来一系列的花样作死,可直到我被所有监管者都捶死了一遍,我还是没有回到现实世界去。

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穿越了。

我不修机,不溜鬼,整天到晚除了划水就是划水,对团队没有贡献,所有求生者都很嫌弃我。

我是被密码机嘟嘟嘟的破译声吵醒的。

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,梦里我重回了少年时代,班主任揪着我的耳朵都无法把熟睡的我唤醒,最后他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,扇掉了我一颗大门牙。

我蓦然睁开眼。

一大团奶白色的浓雾将我包围着,眼底尽是云里雾里,这让我以为自己正在渡劫。

就在此时,我的心脏开始砰砰跳动,天空闪过一道红光。我不由自主地笑了,笑容高深莫测,我知道这是我即将飞升成仙的前兆。

红光过后,一位衣着骚包满身羽毛的鸵鸟男突兀出现在我面前,并且伸长了爪子要打我。

他打扮非常不符合大众审美,但却是葬爱家族颜值担当。

第一击是雾刃,他没擦刀。随即第二击紧接而上,他一巴掌把我呼在地上,我被磕掉了另一颗门牙。

杰克。

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地上属于我的沾着血的孤零零的门牙,虚弱地开口说道:“你就是条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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