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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曦自己的定位非常清楚,金仙修为原本在大荒就算不得什么,更别提他身为鸿钧弟子了。

他周边的三清、女娲、后土……几乎都是混沌大罗金仙的强者。圣人不出的情况下,除了实力未知的鸿钧以外,这差不多都是大荒的顶级战力。

现在没有大冲突还好,一旦起了冲突,他起码也要有自保能力吧?

其实在他心里,评价一个仙人的战力可以分三个方向来看。

神通、法宝以及修为。

例如巫族的炼体之法,这就是神通。

张曦现在算是半个巫族,可哪怕他只有金仙修为,被元凤硬砸了好几下都没事。

要是放在以前,他早吐血了。

论法宝,现在大荒第一当属女娲手里的招妖幡。

这东西太变态了,可以打架,还可以召唤,简直是完美的法宝。其次就是东皇太一的东皇钟,这玩意能够硬抗元凤的攻击而不落下风,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了。

至于修为。

如果没达到圣人境的话,混沌大罗金仙其实都差不多。

“你在想什么?”后土轻声道。

“我在想……怎么击杀混沌大罗金仙修为的强者。”张曦摸着下巴道。

“很简单。”后土轻描淡写道,“如果我打不过,就把后卿叫上,如果我和后卿一起都打不过,那就联合其他巫族一起上。”

“唔,我看你和后卿好似对你们的父亲不是很亲密的样子。”张曦小心道。

“我父亲那个人弑杀。”后土沉声道。

“弑杀?”

张曦愕然。

在他有限的认知中,巫族就没有不弑杀的吧?

哪怕后土稍微温柔一点,却依旧能说出龙凤皆是食物这种话。

强大如龙凤两族都是如此,其它大荒生灵就更别提了。

“我父亲喜欢对同族出手。”后土叹气道,“自我懂事以来,我父亲征服了周边的不少巫族部落,一旦不顺从他的,几乎全部都被杀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张曦顿时陷入了沉默。

对同族出手的,在大荒地界虽然不少见。

可用“征服”这个词的,他还是第一次听说。

“我成年后,和他吵了几次,他觉得我没有雄心壮志,不配成为他的继承人,所以我就自己出来组建部落了。”后土平静道,“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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